各有关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教师资格相关科目考试作如下安排:
1.考试科目: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两门课。
2.涉考学生:我校2008届师范类全体毕业生。
3.考试要求:请每位涉考学生按附件要求完成与两门课程内容相关的论文各一篇。各学院务必在4月11—18日之间以班为单位按学号排列后送交思政教研室(请注明应交人数、实交人数以及未交的原因)。逾期不交者,后果自负。
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和2008届毕业生辅导员及时将考试安排和要求通知所有应参加考试的学生。因求职等原因请假离校的学生可用特快专递等形式向学院提交试卷,他人代写或打印稿一律无效。
教 务 处
2008年4月7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