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高等教育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6点击量:

教学单位

根据《威尼斯432888cam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及奖励办法》(师教〔2016〕6号)相关精神,学校决定启动高等教育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的成果必须是2016年以来完成,并经过至少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或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效果明显,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申报的成果应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一)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在转变教育思想,优化培养方案,改革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实验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综合提高,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二)根据教育目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教学规律,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专业(学科)、教师队伍、教材、实验实习基地、学风建设和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开展评估,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三)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显著效果的成果;

(四)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被指导的学生在创新、创业活动中获得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成果。

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反映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作品等。

二、申报条件

(一)我校教师、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人员以及在我校教学改革中取得显著成果的单位均可申报。

(二)成果第一完成人(成果负责人)应是我校正式职工(教学人员我校教龄3年以上,教学管理和教学辅助人员我校教龄2年以上)。成果主要完成人应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和实施的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三)个人作为主持人的成果限报1项,作为成果主要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10成果申报所列成果参加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

(四)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部门联合申报,凸显资源整合优势,挖掘特色亮点成果;鼓励联合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申报,但第一完成单位须为我校。

同一教学单位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限报1项,每个教学单位申报总数原则上不超过3项

、申报材料

(一)2019年高等教育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见附件1,纸质材料12

(二)《高等教育校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2),教学成果报告(限5000字),纸质材料各15

(三)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以及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合装成一册,11

、工作要求

(一)教学成果奖是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重要积累,也是一流专业和一流学科建设的重要指标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动员部署,准确把握教学成果奖的具体要求,突出重点、突出创新、突出特色,切实做好成果的整合、凝练、申报等工作。

(二)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是2019年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的预申报,优秀成果将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参评资格,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和限额遴选推荐最具优势、最具特色的成果

(三)严禁重复申报,对于已经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再次申报者,一经核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请各教学单位于201945日(星期)前,将申报书面材料报教务处教学科,电子材料发至lzd@sn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文博 李正德教务处教学科

电  话:029—85310331

附件:1. 2019年高等教育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2. 高等教育校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20193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