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教学时间将过半。为了切实做好期末考试工作,现提出如下安排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结束课程及复习考试时间
按照教学计划安排,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均须在2019年1月6日(星期日)前结束。第十九周(2019年1月7日星期一)至第二十周(2019年1月18日星期五)为复习考试时间。
二、具体考试时间
1.公共必修课、校级教考分离、小公共课程的考试时间为:2019年1月7日(星期一)至1月10日(星期四)。
2.专业必修课的考试时间为:2019年1月11日(星期五)至2019年1月18日(星期五)(其中2019年1月12日、2019年1月13日双休日不予安排考试)。
三、几点要求及说明
1.对于实行学分制管理的学生,其考试安排由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编排,各学院教学秘书现已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确定出参加期末考试的课程,并对专业必修课直接设定考试时间。对于实行非学分制管理的学生,其考试安排由人工编排。
2.安排本学期考试时,原则上每位学生须参加考试的专业必修课不得多于6门(即每个考生每天最多只能考一门专业必修课);学院在安排公共必修课监考教师时,应先考虑安排开设学院的教师,再安排本院的教师;普通教室(≤60人容量的教室)应安排2人监考,大教室(>60人容量的教室)应安排3人以上监考。
3. 2016、2017、2018级学生的大学外语(一)、大学外语(三)等公共课程的考试,均应在复习考试期间进行。
4.有关考查课及体育课应于2019年1月6日(星期日)前随堂考查结束。
5.若有学生重修本学期已确定的校级教考分离考试课程,请学院安排相关学生考试。
6.本学期少数语种考试安排随后发至各教学单位,请认真核对。若有问题,请及时与长安教务科联系,并在确定的安排表相应位置填上监考教师。
7.请各学院认真核对考试安排中的有关信息,将《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于2018年12月6日(星期四)前交教务处长安教务科,以便及早安排期末考试,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教务处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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