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陕教工秘办〔2010〕17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1年国庆节放假事项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国庆节共休假7天(10月1日—7日)。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放假3天。10月4日(星期二)、5日(星期三)补休10月1日(星期六)、10月2日(星期日)的公休日;10月6日(星期四)、10月7日(星期五)补休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的公休日。10月8日、9日照常上班上课。
二、课程调整
本科生原安排在10月3日(星期一)、4日(星期二)、5日(星期三)的课程停上。原安排在10月1日(星期六)的课程调至10月4日(星期二)上,10月2日(星期日)的课程调至10月5日(星期三)上。安排在10月6日(星期四)的课程与10月8日(星期六)的课程对调,10月7日(星期五)的课程与10月9日(星期日)的课程对调。
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博士)原安排在10月1日—5日的课程停上。安排在10月6日(星期四)的课程与10月8日(星期六)的课程对调,10月7日(星期五)的课程与10月9日(星期日)的课程对调。
联考教育硕士原安排在10月8日(星期六)的课程调至10月6日(星期四)上,原安排在10月9日(星期日)的课程调至10月7日(星期五)上。(放假时间及课程调整安排见附件)
三、值班安排
全校各单位10月1日—3日的工作值班由各单位安排,值班地点在各单位办公室。学工系统值班由学生处安排。放假期间图书馆开放,为师生员工工作、学习提供服务,具体开放时间由图书馆安排。校务楼、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和家属区的安全值班由后勤第一集团和物业公司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
值班时间和值班电话:
1.值班时间
长安校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雁塔校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值班电话
学校办公室值班电话:85310007
长安校区校务楼总值班室24小时值班电话:85310005,长安校区公安处报警电话:85310110
学校办公室雁塔校区综合管理科值班电话:85308992,雁塔校区公安处报警电话:85308110
3.乘车安排
放假期间的通勤车运行,按通勤车服务中心的安排执行。
四、几点要求
1. 各单位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安排好假期的值班工作,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值班责任,不允许安排临时工和学生代替值班。
2. 公安处要做好安全检查和防火防盗工作,要安排部署好两校区24小时值班,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值班的部署和检查,保证值班电话畅通。
3. 放假前,学生处、研究生部和各学院、教学部要在学生中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教育学生注意外出安全和参加各种娱乐活动的安全。在校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禁使用违章电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4.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和网络信息中心要加强对校园网络的监控,做好对不良信息的监控、封堵与删除工作,确保校园网的安全。
5. 后勤管理处要要求后勤第一集团、后勤第二集团做好放假期间学校通勤车、水、电等后勤保障工作;要加强对食堂、饮食点的有效管理。
6. 校医院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确保师生就医方便。
7. 请各有关单位在9月29日 (星期四) 17:00前将值班人员名单、值班地点、值班电话和带班领导名单分别报学校办公室、公安处各1份。
校长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